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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机安全操作规范

 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范是确保起重作业安全进行的关键,以下是一套详细的安全操作规范:

  

  一、总则

  

  操作者资质: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主要结构、原理和控制技术,并经所操作机型考试合格,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,方能进行操作。

  

  遵守规定: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的使用说明书规定,不得进行超负荷作业及其他违章操作,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起重机操作区域。

  

  二、行车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

  

  1、作业前检查:

  

  行车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。

  

  确认行车工作区域无人。

  

  确认行车无故障报警。

  

  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,如安全帽、安全鞋。

  

  对制动器、吊钩、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,发现性能不正常时,应立即联系负责人处理,并在操作前排除故障。

  

  2、作业中操作:

  

  在启动之前,必须确认现场环境安全。

  

  开动前,必须发出启动警告信号。起重机工作时,不得进行检查维修。

  

 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,不得启动。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、变幅机构的制动器。

  

  若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,如制动器、安全装置失灵,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,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,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维修。

  

  捆绑、吊挂不牢或不平衡的物体可能滑动,以及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,不得进行吊运。

  

 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时,不得进行吊运。吊运时,吊臂下不得有人,且吊物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。

  

  当吊件接近卷扬限位器、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接近相遇时,速度要缓慢,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,限位代替停车,也不准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。

  

  运行中,地面有人或放落吊件时,应鸣铃警告。禁止在人头上空越过,吊物离地不宜过高。

  

  3、应急措施:

  

 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,应立即组织抢救伤者,并根据伤害情况进行处置。

  

  发生机械伤害时,应先切断危险源,防止二次伤害,并根据伤害情况进行处置。

  

  发生触电时,应迅速切断电源,使触电者尽快摆脱触电状态。

  

  发生高处坠落伤害时,应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包扎、止血、固定措施,并根据伤害情况进行处置。

  

  三、安全操作“十不吊”原则

  

  1、超过额定负荷不吊。

  

  2、工作场地昏暗、无法看清场地、初吊物或指挥不明不吊。

  

  3、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、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。

  

  4、行车在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。

  

  5、歪拉斜挂不吊。

  

  6、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时不吊。

  

  7、氧气瓶、乙炔瓶等具有危险性危险的物品不吊。

  

  8、带棱角、快口未垫好不吊。

  

  9、重量不明、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。

  

  10、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。

  

  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  

  1、在规定的安全走道、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、下。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,也不准从一台行车跨到另一台行车。

  

  2、工作暂停时,不得将起重物吊在空中停留。

  

  3、两台行车同起吊一物时,要听从指挥,步调一致。相邻行车运行时,应保持一定距离,严禁撞车。

  

  4、行车检修时,应停靠在安全地点,切断电源,挂上“严禁合闸”的警告牌。地面要设围栏,并挂“禁止通行”的标志。

  

  5、露天行车遇有风暴、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,应停止工作,切断电源,并将车轮前后垫塞块卡牢。龙门吊要用钢丝绳拉好。

  

  6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。

  

  综上所述,起重机安全操作规范涵盖了操作者资质、作业前检查、作业中操作、应急措施以及多个注意事项等方面。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是确保起重作业安全进行的关键。